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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警方拒答“十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6:45 北京青年报

  讨债人被击毙追踪报道

  父亲姜云春兰州讨债却被警方击毙,刚刚从北京“鸣冤”回来的姜伟12日又赴兰州,向警方提出十大问题。而击毙陕西讨债人姜云春的兰州警方面对家属提出的“十大问题”,以“刑侦秘密”为由婉拒。与此同时,兰州警方在与姜伟的谈话中多次问他“有什么要求”。

  姜伟提出的十个问题是:

  一、兰州警方认定的讨债人姜云春涉嫌“恐吓爆炸、劫持人质”,除了欠债人(也是报案人)的一面之词外,还有什么事实依据?二、讨债人姜云春本人有没有向兰州警方声称自己有爆炸装置?有没有当着警察的面说过,如果欠债人张凤林不给钱就要和他同归于尽?三、兰州警方在“行动”前是否掌握讨债人姜云春的个人情况、纠纷原因、最近行为等信息?掌握了多少?通过什么渠道掌握的?这些信息是否准确?四、在8个多小时的“对抗”中,兰州警方为什么不与讨债人姜云春的家属联系,向其家属了解情况?五、兰州警方接到报案后,是否想到姜云春身上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爆炸物?是否想到欠债人张凤林有可能是想借警察之手赶走讨债人?六、兰州警方是否想到,如果讨债人姜云春真有可能采取所谓的“极端行为”,那么他的“行为”针对的是谁?七、兰州警方是否分析过,讨债人姜云春在要回1万元钱、自愿离开所谓的“人质”所在的503室后,“危险”是否还存在?有多大?除了“击毙”外还有没有其他解决方案?八、兰州警方在向讨债人姜云春喊话时为什么不喊其名字,为什么不说“你已被警察包围”,喊话时为什么不使用高音喇叭?九、兰州警方在击毙讨债人姜云春后,为什么不及时公开姜云春身上是否有爆炸物?为什么不让家属看录像?十、现场担任总指挥并下达“击毙”命令的,是不是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兰州市公安局局长姚远?

  姜伟说,这十大问题是他本人长期思考又经过法学教授、律师咨询后提出的。如果兰州警方能说清这十大疑点,并拿出相关证据,他将心悦诚服,善罢甘休。

  负责接待姜伟的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警支队二大队的两名领导接过姜伟的“问题”后,声称要出去“换衣服”。十多分钟后,他们表示不能回答姜伟的问题,理由是涉及“刑侦秘密”。在双方的交谈中,兰州警方一再强调击毙姜云春是因为“喊话、鸣枪警告无效”。姜伟则认为父亲姜云春当时根本不知道警方的喊话和鸣枪针对的是谁,在他回头寻找“声源”、全然不知外面情况的时候就倒在了警察的枪口下。此后,姜伟再次要求看“击毙”过程录像,也被对方拒绝。

  姜伟说,对话过程中,兰州警方不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一再问他“有什么要求”。

  文/《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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