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不公示家长可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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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7:37 时代商报 | ||||||||
辽宁将给民办学校收费定规矩收费不公示家长可拒交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秦逸)民办学校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等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学生退学的,民办学校须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昨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了解到,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辽宁省民办教育办学机构收费管理办法,对民办学校的收费资格、收费内容等进行规范。该办法有望在今年年底出台。
收费必须具备条件 据省物价局收费处刘处长介绍,辽宁省对民办教育办学机构收费管理现在执行的还是2003年7月发布的《辽宁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规定》的一个通知。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管理和制约教育乱收费。最近国家即将出台有关办法,辽宁也将作出相应的规定。 各项收费必须按规定办 据悉,正在酝酿出台的办法规定,民办学校对自愿就读的学生,可收取学杂费和代收费。对自愿住校、在校就餐的学生可收取住宿费、伙食费;为弥补办学经费不足,还可按规定收取适当的办学经费。保险费必须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由保险公司收取。除此以外不得以教育储备金、保证金、押金等其他名目收取费用。民办学校必须按学期或学年收取经批准或备案的费用,不得跨学年预收。每学年度结束时,各办学机构应将本学年度收支情况(正式财务报表)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并接受其检查。 收费不公示家长可拒交 民办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实行公示制度。在招生宣传时,要向学生和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举报受理部门、举报电话等。不公示家长可以拒交。 不得统一代购学生用品 “现在强制统一代购学生用品和强制保险和重复保险等统统规定为价格违法行为。”刘处长还解释说,民办学校这几年生源非常紧张,个别学校用收费来“卡”住学生,不过现在要在这方面加强管理和规定了。学生入学后因故要求退学并退费的,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该给以办理学生退费。学生因故休学的,休学期间学校不得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