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2名传销者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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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8:37 汉网 | ||||||||
广州市中院12日对12名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宣判,其中1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8年不等。这是广州首次大规模针对传销犯罪活动进行公开宣判。 今年以来,广州市共捣毁出租屋传销窝点941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31674人。(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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