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论坛) 干部政绩要群众公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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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8:46 汉网 | ||||||||
何振光 近日,建设部城建司的负责人说,我国662个城市、2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1/5的城镇建设存在“政绩工程”。一个5万人口的城市,竟然要建容纳6万人的大广场。 为什么一些地方领导对于“政绩工程”情有独钟、乐此不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
由此,引出到底由谁来评价干部政绩的问题。领导干部的政绩到底如何,不能单由上级说了算,还必须看群众的公认程度。因为各级领导干部创政绩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都应当是为了造福于民,通过政绩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领导干部是否坚持这样的标准,群众感受最直接、最深切、最有发言权。只有把群众作为政绩评价的最高裁决者,我们才能找到破解政绩评价这道难题的有效途径,使那些在政绩上做表面文章和造假的现象无所遁形,进而在干部队伍中真正形成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浓厚风气,形成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的浓厚风气。 政绩要群众公认有更深一层的意义,它能引导干部切实注重群众公论,促进各级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作为自己建功立业的“第一信号”,从而促进干部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这样,领导干部就会更多地想想群众怎么看,更多地征求群众的意见,更多地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总结经验教训。因而,就能够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自觉地树立和实践正确的群众观。这样一来,干群关系就会更加融洽,群众在自觉地主动地监督“官”、评论“官”的同时,积极支持政府的工作。(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