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再拧建筑工程安全弦 无安全证开工罚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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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9:56 大众网 | ||||||||
大众网11月13日讯(记者尹玉涛通讯员姜经文路凯)记者今天从省建筑管理局获悉,从现在起,我省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将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如果擅自开工将受到10万元到50万元的重罚。 按照规定,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将不得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将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