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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6大景区因政府包办旅游身陷骗局纠纷不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9:58 新华网

  一年内买断6处山东旅游景区经营权的北京连五洲集团,经营一年左右就由于该公司投资不到位、管理混乱,陷入了困境。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连五洲集团买断经营权的6处景点,现在仍在经营的只有两处,其余的在短暂的经营之后,连五洲集团已主动退出。

  在给当地政府和景区职工留下了一堆纠纷和遗留问题后,这一轰动一时的“买断”行为被地方群众和主管部门议论为一场涉嫌“玩空手道”的骗局。为此,《瞭望新闻周刊》
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营权买断制造的“陷阱”?

  据《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得知,2003年3月北京连五洲集团买断曲阜市国家级森林公园石门山风景区70年经营权,买断济南长清区3A级景区五峰山和莲台山景区50年经营权。8月,买断梁山风景区经营权50年、买断微山湖风景区经营权50年、买断曲阜市九仙山景区经营权50年。记者在连五洲集团与长清区五峰山风景管委会签订的景区开发租赁经营协议中看到,连五洲集团承诺:接收五峰山管委会所有的债权、债务。在处理债务时,优先缴纳欠缴职工劳动保险,发放欠发职工工资。对五峰山管委会的所有职工,除管委会留用的外,全部接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连五洲集团“按时缴纳租赁费用”,头3年每年20万元,以后每年按经营实际收入的15%提取租赁费,每5年增加5%的提取比例。其他如莲台山等景区的买断协议中,连五洲集团对接收债务、人员的承诺大体一致。

  其中,连五洲集团向梁山县政府承诺,3年内在梁山投资6亿元,由梁济运河把黄河水引入梁山泊,3年内先形成2000亩水面,最终打造1.5万亩的水面,重现昔日“水泊梁山”盛景。同时,每年交给县政府60万元租赁费,接收景区内所有职工和景区原来的460万元债务。连五洲集团向微山县政府的承诺是,5年投资6亿元,用于微山湖景区的开发和包装,在全国叫响微山湖旅游品牌。据连五洲集团当时的公开宣传,买断山东6处景区,只是连五洲集团宏伟的“百景计划”中的一部分。连五洲集团将用6年的时间投资50亿元,收购和联合全国100家景区,最终形成一个覆盖全国的实景旅游网络。

  但买断后的一切却与承诺大相径庭。五峰山旅游区管委会保卫部部长张永国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连五洲集团拿到经营权后,第一步就是立即掌握旅游区的财务和检票,每天都将门票收入划入自己的账户。在五峰山的所有投资,加起来不到20万元。而在其经营期间,连五洲集团仅从门票上就获得了60多万元的收益,再加上旅游区内商业承包户缴纳的承包费以及经营景区内宾馆的收入,总共获利80多万元。五峰山旅游区管委会职工马晋军透露,连五洲集团经营期间,惟一做的事情就是在五峰山景区的入口处建了一座水泥牌坊,更换了一段不足50米的护栏。但却把五峰山旅游区内11座别墅的部分床位、沙发以低价变卖,连原本要用来装修房屋的搅拌机也卖了,使原来可接纳140多人的别墅楼只剩下30多人的接待能力。

  更令五峰山旅游区管委会职工感到气愤的是,连五洲集团根本就没有兑现其在买断景区经营权时承诺的就业安置和工资福利。连五洲承诺,全部补发补交以前拖欠的工资和劳动保险。但事实上,管委会职工不仅没有拿到一分钱的欠款,现在又被其拖欠了一个月的工资和近10个月的劳动保险。

  梁山风景区一位姓林的职工向《瞭望新闻周刊》反映,连五洲集团接管梁山风景区已经一年多了,但承诺的6亿元投资连个影子都没见到。梁山景区门票收益一年大约400万元左右,除去职工工资及上交梁山县政府的60万元租赁费外,剩余约100万元。但这期间,连五洲集团在梁山风景区内仅投资建设了莲台寺,对外宣称投资100余万元,实际不到30万元。

  连五洲集团真相

  目前景区职工已经举报连五洲集团买断经营权彻头彻尾是一场骗局,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已经对之展开了调查。据总队长项怀珠向《瞭望新闻周刊》介绍,连五洲集团在山东投资旅游景点的行为存在多处疑点:一是连五洲集团的机构、人员、资产情况不详。

  经与北京市工商部门核查,北京根本不存在连五洲集团,只有一个“北京金色五洲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办公场所位于北京平谷县平谷镇一农贸市场内的两间门面房内。连五洲集团原是深圳一家民营公司,在深圳的经营状况一般,后来把总部搬到了北京。但它在北京的公司注册地点与实际经营地点不一致,注册资金等资料无从查证。连五洲集团对外称其总资产为27.8亿元,而在买断“水泊梁山”风景区经营权时,又称其总资产为29亿元。五峰山旅游区职工反映,其设在五峰山旅游区的专门公司当时有10多名工作人员,但公司却没有一辆车,就连经理出门办事也要打出租车。二是连五洲集团没有多少实际投资。

  连五洲集团买断的6处景区,租赁期为50年或70年,但其协议中的承诺与实际投资不符。连五洲集团对外声称在山东总投资已达1.5亿元,实际上连几百万元也达不到,与其承诺的三五年投资十几个亿相去甚远。

  有证据表明,连五洲集团在曲阜市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先后开设了6个账户,截至2004年6月23日,6个账户上累计账面资金额不足10万元。而连五洲集团在梁山及曲阜两地每天的收入都在当天汇往北京,从不存在当地。据初步计算,连五洲集团从6处景点拿走的门票收入,却超过千万元。

  三是连五洲集团有“扯虎皮、做大旗”之嫌。

  在买断梁山风景区的协议中,连五洲集团称将由梁济运河把黄河水引入梁山泊,在梁山形成1.5万亩的水面。但经向山东黄河水利部门了解,他们从未收到过连五洲集团的申请,而且由于距离太远,这一设想无法实现。

  记者多次联系采访连五洲集团董事会主席代雨东,但手机不是关机就是空号。终于联系上连五洲集团总裁戴光,他听了记者反映的情况,只作了简单的解释:退出的景区,有的是实在难以经营下去,有的如微山湖景区,协议一直没有盖章。他一再强调,企业有自己的经营设想,现在连五洲集团正忙着运作“在海外上市”,哪方面的议论都顾不上,就让人们去说吧。

  祸起“饥不择食”式招商

  这一事件直接暴露了我国旅游景区资源开发中在心态、方式、管理模式上的诸多弊端。记者了解到,山东被买断的6处景区虽然旅游禀赋特色较为明显,但前些年一直经营不善,处于亏损或待开发状态。而这些景点所在的区、县、市,工业基础较为薄弱,政府财政普遍困难,自身拿不出钱来搞旅游开发。因此,都将旅游景区的资源开发视为当地的头号招商引资项目。这些地方政府都急于把当地的旅游资源变为经济优势,急于把外地的投资者引进来。政府领导者在这种心态下,想的只是如何能把商家留住,至于项目的可行性、商家的实力等没有详细的决策研究,甚至简单地认为,“反正投资旅游景区,客商的投资永远也拿不走,还用担心被骗吗?”

  因此,签订的经营权出卖合同,在租赁费方面是一压再压,比以前每年的门票收入都低得多。如连五洲集团一年交给梁山县的租赁费只有60万元,不到其一年门票收入的1/6。而连五洲集团也极善于把握政府领导者的心理,一口应承承担所有的人员和债务。这样,旅游景区的经营权便轻易地到了连五洲集团手中。然而,这种“饥不择食”很快便结出了苦果:尽管合同规定,任何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全部承担赔偿责任。但连五洲集团以经营不下去为由退出了五峰山、莲台山、微山湖等景区,却不但没有给当地一点赔偿,而且拖欠的部分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至今没有兑现。特别是梁山风景区,虽然连五洲集团的投资没有到位,但他却把违约的责任推到了当地政府身上。理由是根据协议,政府负责梁山泊引水工程中几十个村庄的搬迁,而淹占基本农田、搬迁农民是与中央政策相悖的。因此,景区职工虽然多次发生与连五洲集团的冲突事件,意欲将连五洲集团赶走,但连五洲集团坚决不退出。

  根源在于政府“包办”

  山东省社科院经济专家张卫国说,旅游景区的开发,投资大、回报期长,既需要投资者有一定的旅游从业经验,更需要有相当的实力。山东6处景区经营权被买断之所以造成今天的被动局面,原因在于这本是一种市场配置资源的行为,却让政府意愿给包办了。由于政府直接站到前台决策,经营部门反而成了附和与顺从的角色。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些动辄几千万元、数亿元的投资,均一一写进了买断经营权的协议之中。知情人士说,这样大的投资规模、一卖就是几十年的经营权,如果是按照市场交易的规则办,要详细考察连五洲集团的状况,其项目规划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同时要组织一个包括专家与职工在内的班子,既负责签订协议之前的考察,又要负责监督购买方履约行为。然而,遗憾的是,这些工作政府都没有做,风景区原经营部门在政府拍板之后,只是去落实给对方的优惠政策。记者一再问这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在签订协议之前,他们是否了解连五洲集团的情况?这些当时的决策者事到如今大都持回避的态度,称只听说连五洲集团是个有名的民营企业,而且很有来头。除此之外,说不出别的。他们认为连五洲集团投资不到位是企业经营中的问题,与当初的决策没有直接关系。

  据记者看到的协议,连五洲集团与五峰山景区签订的协议,有连五洲集团董事会主席代雨东的签字,盖的却是“北京金色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而与莲台山度假村签订的协议,连五洲集团仅有代雨东的签字,竟未盖公章。九仙山景区的协议,双方都未盖章。但这些草率和疏漏,并未妨碍这些景区的经营权归属连五洲集团所有。梁山景区、五峰山景区等地的职工告诉记者,景区经营权出让这样的大事,他们事先只是听说,只知道自己今后将成为连五洲集团的职工,其他全不知情。并告诉记者,“每个景区都有上百人的职工,最起码应该开个职工代表大会,听听大家的意见,或让职工代表参与经营权出让的事,这样才能既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利益,更有利于保障将来的投资效益。”山东省旅游局规划处处长高立平认为,山东6大景区买断现象集中暴露了我国旅游业管理体制的弊端,这就是旅游景点的多头管理制约着旅游资源的配置走向市场化和规范化。

  长期以来,我国除旅游部门外,林业、文物、建设等部门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旅游资源的管理上。有的是部门上的宏观管理,有的是派出机构管理(景区管委会是政府的派出机构)。但这种“多头管理”,必然形成“谁都来管但谁都管不好”的状况。因缺乏统一规定,各部门在引进外资进行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各自为政,只顾一时的经济利益,而对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条件和旅游投资项目缺乏宏观调控,致使旅游市场出现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甚至使旅游景点沦为非法经营者“刀俎”上的“鱼肉”。高立平说,要解决“多头管理”,我国旅游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必须分离。山东省旅游局早就提出推进“两权分离”,通过股份制改造或委托管理等方式,解决旅游景区由政府直接管理或部门管理的状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旅游景区的经营权转让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透明的方式。

  但由于我国还缺乏一部全国性的旅游大法,部门和地方政府对旅游资源存有利益之争,目前山东省旅游局酝酿已久的地方性旅游管理条例,至今也未能出台。(记者尹洪东王 志)(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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