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政绩群众评 干部选拔群众当主考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0:5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广安11月14日消息(记者刘涛广安台记者苏坤明)“如何评价干部政绩、由谁来评价干部政绩”一直是考察干部的难点。四川广安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将“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有机结合,探索建立了干部政绩“让群众当主考官,干部政绩让群众说话”的5条群众评判制度。 干部政绩公示制。凡市委和各区市县委拟提任或试用期满的干部,由考察对象本人撰
实地查看政绩制。派出专人深入实地,明察暗访干部任职期间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成果,甄别政绩的大小真伪。今年初,在对3名拟提拔的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的考察过程中,考察组都到实地对其政绩进行了考察核实。 群众评价政绩制。对内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口头或书面评议和测评,对外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农(居)民、企业人员、个体户、退休干部等进行座谈,听取各方面群众对考察对象政绩的评价和反映。今年4月,在对优秀县委书记候选人的考察中,考察组共走访下岗职工、低保对象、农民、工人40余人,占考察访谈对象的40%。 干部政绩联审制。协调审计、督查、统计、纪检等部门组成政绩联审小组,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由统计部门“算”政绩,审计部门“审”政绩,督查部门“核”政绩,纪检部门“查”政绩,对考察对象政绩进行联合会审。 信息沟通反馈制。对群众署名反映干部政绩上存在的问题,查实后采取信函、面谈、电话等方式定向回复;对群众普遍反映或匿名举报的问题,将核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