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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将规定彩电使用年限 工作七八年 超期不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4:06 新民晚报

  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目前,旧货市场上的二手家用电器因其价格低廉受到了低收入群体的欢迎,但是很少有人考虑二手家电存在的安全问题。使用年限过长的彩色显像管往往会老化,容易出现重影和闪烁,会对眼睛造成一定损害,辐射伤害也会随之增加;由于线路老化和灰尘的堆积,旧彩电出现短路的可能性增大,严重的还会引起燃烧甚至爆炸。

  据悉,信息产业部正在酝酿出台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作出具体的
规定:中国制造的电子类产品都将有强制性的安全使用期限。生产厂家必须在产品上标注明确的安全使用期。过了这个安全使用期,生产企业不会对产品质量负责,也不承担维修责任。规定中,彩电的使用年限将有可能被锁定在7至8年之间。

  记者在对银川市的二手彩电市场了解后发现,商家、消费者对有关二手家电存在的安全问题认识严重不足。同时,在银川市的各大家电市场上所售的彩电都没有标明使用年限。而在银川商都旧货市场,出售的旧彩电都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产品,所有的二手彩电都没有标明已经使用了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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