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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征2005年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6:00 深圳晚报

  拒缴者车辆将被拍卖

  北京消息据北京晚报报道,从12月1日起,养路费征稽部门开始征收明年养路费。同时,征稽部门加大了执法权,车主如再拒缴养路费,执法部门有权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

  11月12日,养路费征稽部门召开2005年的养路费征收工作会。会议透露,交通部、财
政部已联合下发通知,养路费将继续征收。养路费征稽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对欠费车户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罚,希望车主尽快到征稽部门缴纳养路费。车主如再拒缴养路费,执法部门有权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洪燕杰)

  作者:洪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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