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致10人死的河南原阳黄河翻船事故责任人被判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16:07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1月14日电 今年“五一”长假期间,发生在河南原阳县境内的黄河翻船事故于近日在该县人民法院审理有果,责任人张胜利、王东海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今年5月1日上午7点30分左右,河南原阳县韩董庄乡张双井村村民王东海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让村民张胜利驾驶他的机动旧木船从原阳县黄河双井控导工程6号坝和7号坝之间非通航水域,搭载到黄河南岸看文艺演出的民众。一共运送了3趟,第一趟送了
8人;第二趟送了20人;第三趟开始于9点左右,当时船上搭载了27人,张胜利、王东海对该船严重超载不加阻拦,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木船在向黄河南岸行驶途中,由于船艏甲板右侧距复板下缘有一漏洞,船艏甲板有一处缝隙,加之该船严重超载,造成船舱进水,船头明显下沉。张胜利由于未经培训,无驾驶机动船的经验,当船舱进水时,不采取补救措施,却将船机熄灭,致使木船失控而翻入河中,13人获救生还,10人死亡,4人失踪。

  原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胜利、王东海的行为已经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分别判处2人有期徒刑6年。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第六届孙子兵法研讨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2004福布斯中国富豪榜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加息后如何买房还贷
楼虫帮您买楼支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