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停车收费今日启用新规 公共露天停车场分三类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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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1:35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从今日起,在广州市停车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市民如发现违规者,可打12358热线电话向物价部门投诉。 根据新规定,公共露天停车场划分为三类地区,以公共露天停车场为例,小车每小时在一类、二类、三类地区的临时停车分别收费3元、2元、1.5元,12小时最高限价分别为9元、6元、4.5元,而月保则分别为450元、300元、200元。如果在北京路区域临时停车,在起
新规定要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实行三色标价牌制度。政府定价管理的使用蓝色标价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使用绿色标价牌,市场调节价的使用黄色标价牌。其中,政府指导价规定的是收费的最高限价。 根据规定,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内设的停车场,原则上不得收费,确需收费的,必须依法办理对外开放申请等有关审批手续,取得经营资格后,才能到同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申领标价牌。这些机构领到牌照后,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昨日一些管理停车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向记者反映,已经要求公司管理的停车场执行新的价格标准,但是对于用三色牌标明收费项目、价格和区分不同收费性质,目前还没有到位,现在使用的还是统一的蓝色标价牌。 公共露天停车场三类地区 一类地区包括:北京路步行街(越华路以南,珠江以北,吉祥路、起义路、侨光西路以东,仓边路、文德路、文德南路以西的区域)、上下九路步行街(长寿路以南,和平路以北,宝华路、大同路以东,人民路以西的区域)、天河城(禺东西路、广园东快速干线以南,黄埔大道以北,广州大道中以东,五山路、石牌东路以西的区域); 二类地区包括:除一类地区以外,北环高速公路以南,新滘南路、工业大道、昌岗西路以北,珠江主航道以东,华南快速干线以西的区域; 三类地区为除一、二类地区以外的区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