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审官员涉案 一副处长被检察机关带走(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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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4:01 重庆晨报 | ||||||||||
接近证监会的消息人士证实,这名官员为王小石,职务为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11月4日,他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带走,至今未回。 但这一消息目前尚未得到发行部的证实,发审委工作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小石一个月前到中央党校学习去了,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没在单位上班了,而至于王本人是否正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他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我也听说这件事了,给他打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一位熟悉王小石的人士对记者说道。 “按照一般的惯例,政府官员被检察机关带走,最大的可能就是涉及反贪的问题。”一位法律界人士向记者透露。至于检察院带走后会作何处理,他表示无法预料。 11月12日,记者就上述有关王小石事宜向中国证监会和相关检察机关求证,但至截稿时,尚未得到正式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 视点·纵深 涉嫌出售发审委名单 有消息表明,王小石涉嫌与深圳的一宗案件有关。据悉,王小石与某人在深圳合伙拥有一家公司,以财经公关为名,而主要“业务”之一是向谋求在国内上市的企业“出售”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获利甚丰。王的合伙人后因被家人举报而东窗事发。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审委是股票发行上市的最终审核人。发审委成立于1999年。参加具体某一股票发行申请审核会议的,通常为9至10名发审委委员。通常,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股票发行申请即获通过,俗称“过会”。 根据有关规定,发审委委员“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不得接受发行申请单位、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或者有关人员的馈赠,不得私下与上述单位或者人员进行接触”。为了确保这一点,很重要的一条原则是“发审委除当然委员,其他委员的身份应当保密”。 为了防止名单泄漏,有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例如,证监会曾经实行过一段时间的“A、B组制”,即通知两个组的委员同一天参会,待委员到会之后,才告知由哪一个组进行审核。 尽管如此,发行“公关”活动还是愈演愈烈。王小石所在的证监会发审委工作处的职能,正是负责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因此,对于发审委委员以及有关发行审核会议的安排,王可谓了如指掌。《财经》杂志 视点·背景 证监会发行部地位很牛 在一个部级单位里,类似王小石这样的副处级干部并不显山露水。 但王所在的部门却颇为重要。中国证监会网站上称,发行监管部的职责为“草拟境内企业在境内发行证券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发行证券的申请,包括首次发行、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审核企业债券的上市申请”。 有很长一段时间,上市企业每年在证券市场筹措的资金在数百亿甚至上千亿。过去,上市企业的首发融资主要由发行部负责;而再融资由上市部负责。约在2000年前后,证监会调整了各部门职责,所有的企业融资都集中在发行部。 这样,希望在证券市场上市融资的企业都要经过发行部。1999年之后,按照《证券法》,股票的发行要经过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同意。而王所在的处正负责与发审委的联络与组织工作,其角色颇为重要。 “股市供求由监管层掌握,这样就形成了发行股票只有证监会发行部和发审委这一个出口。由于股票发行机构的垄断,必然造成供求关系的扭曲。”资深市场人士张卫星的分析颇为尖刻。他认为:“企业只要上市就能筹集上千万到数十亿的资金,而上市后,即使出了问题也仅受公开谴责而已,企业的风险成本很低。” “王小石事件牵动的是制度的神经和监管层的神经。”一位投行界人士的话意味深长。经济观察报 视点·评论 直面发审委的制度缺陷 新股发行“质次价高”,暴露出我国现有发审制度的缺陷。有报道说,证监会正在酝酿发行方式改革工作,重心是把更多的话语权交给发行人、投行和投资者。但此路就能走通吗? 发审委把关的合理性 “让发审委把关,目前有其必要性和积极意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周春生肯定了发审委设立的科学性。上市资源僧多粥少,社会和企业诚信没有建立起来,实行注册制的大环境尚不具备,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控制发行渠道,多少能对减少不规范运作和金融欺诈起到作用。 “现在的最大问题是责权利不对等”,周春生并不讳言发审委的制度缺陷,“发审委权力不小,但如何保证发审委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权力?” “应该考虑如何加强发审委内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发审委要把好最后一道关,要建立一个制度,保障发审委的委员们敢于说真话,愿意说真话,真正为中国的众多投资者负责”。周春生说。 发行上市谁说了算? 在美国资本市场,因为实行的是注册制,只要有投行愿意承销,公司的财务等状况达到法律规定的资格,就可以发行上市。交易所对公司进行合规性审核,如果发现不达标之处,公司可以继续完善,直到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门槛。也就是说,在发达资本市场,对公司上市资格进行把关的是交易所而非证监会。当然,如果公司违规,作为监管机构的证监会也不会坐视不管。 有人主张我国也把公司能否上市的决定权交给交易所。周春生表示,从长远来看,决定公司能否上市的权利放在交易所更合适。但市场人士表示,从目前来看,把决定权给交易所有现实的风险,可能会使上市标准降低,会引起投资者的合理性质疑。这位人士称,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今后IPO融资额会有所降低,公司的上市欲望也不像现在这么强烈,那时候可以把决定权放到交易所。新华网 视点·资料 企业上市程序 企业上市的程序大致是,企业在辅导期结束后,投行所做的上市材料先交到发行部综合处,由其分配给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审核一处,负责对发行人公开募集文件、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的审核;审核二处,负责对发行人申报材料中有关财务会计等专业性文件的审核。 之后的15天内属于禁默期,该项目的券商、企业人员等相关人员不允许与预审员有接触。预审员在初审材料之后,向企业发出反馈意见函,然后将材料分报各处,准备上发行部部务会议,形成预审报告。 之后,预审报告转至发审委工作处,由其安排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由它安排哪些企业、什么时间上会,并将需审核的材料送交到发审委委员手中。经济观察报 视点·人物 “双面”王小石 王小石是北京人,年龄40多岁,财务出身,在1996年前后进入中国证监会工作,担任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一职已有年头。2003年下半年,从深圳回到会里。此前的一年多,在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王连凤领导的小组中从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的筹备工作。 王小石展现给外人的印象颇为不同。“人不是很外向,可以说人很老实”,一位与王认识较早、交往较多的会里官员说。而深圳一家券商投行部总经理在转引王所在部门一些人员的评价时说,“做人还是不能向他学习”。与王小石接触过的人,大多数印象是“他看上去很老实”。在知晓王出事的消息后,一家券商投行部负责人连称“没想到”。 这些印象并不妨碍人们对其专业能力的认同。王小石曾担任一个项目的预审员,此项目的投行人员对他的看法是“好沟通,专业性不错,工作也很认真”。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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