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身权益,更需要自己捍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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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5:4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看完这则新闻,笔者既深为民工们讨血汗钱无着的绝望处境而担忧,又为事情出现转机而高兴。因为,温家宝总理就广州民工讨薪遭殴打事件所作出的批示才刚刚过去。他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需高度重视;曾培炎副总理也要求建设部门在春节前清欠完去年底前拖欠的所有农民工工资。在这一系列高层推进的强力举措下,我们的确看到了拖欠民工工
2004年初,全国总工会资料显示,目前全国进城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估计在1000亿元。资料还显示,当前拖欠工资现象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企业和餐饮服务等企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70%。 尽管各级政府和一些职能部门,为此采取了多种措施,诸如将拖欠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准这些企业参加新项目的竞标。但是,作为权利被侵犯的主体,民工们似乎忘记了捍卫自己权利的最主要手段:劳动仲裁和法律途径。他们往往采取私人的方式,苦苦哀求,甚至采取跳楼、上吊等等极端手段。岂料这不一定要得回自己的血汗钱,反而会因为时间被大大拖延,让欠账老板回避了法律的监督,这种做法无疑助长了“老赖”们的侥幸心理。因此,民工们要捍卫自己的权益,应该明白:提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胜过毫无意义的哀求。 从社会角度看,各级媒体也应该广为报道相关事例,提高民工的群体自我保护意识。有关专家指出,解决民工工资拖欠应建立一个认定拖欠农民工资的制度,即国家应制定统一的《民工拖欠工资管理条例》,使之成为民工们维护自己权益的利器。但就现实情况而言,民工无论到什么地方打工,首先要记住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这就是最简捷和方便的维权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