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做“笼”女子做“鸽” 大冶婚姻诈骗团伙覆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6:5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凌云通讯员胡湾、熊振报道:大冶市一诈骗团伙11名成员利用各自身体特点,扮演着各种角色,隐瞒事实真相,以介绍婚姻为名,先后从大冶流窜到江苏、安徽等地,骗取男方钱财,现已查明作案13起,涉案价值达11.55万元。昨日,大冶市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敬德等11人有期徒刑7个月到3年半,并各处罚金不等。 今年2月,江苏省淮阴县农民葛某到大冶,要人帮其介绍婚姻,陈敬德组织周密策划,
2003年10月,安徽省庐江县村民汪某到大冶,要人帮其介绍婚姻,经陈敬德等介绍、策划,他们找到一女子冒充宋桂英的女儿,到团伙中的一人家“认亲”,陈敬德办理各种证明手续,并私刻“金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金湖计划生育证明章”、“金湖程万村委会章”假公章3枚,陈敬德、宋桂英等随汪某到安徽,汪给8000元抚养费,另外还给了3300元小费,一个月后,假冒的宋桂英的女儿跑回大冶。 2003年6月到今年2月,陈敬德、宋桂英等11人以介绍婚姻为名,以隐瞒事实真相等手段,流窜到江苏、安徽等地,骗取男方钱财,作案13起,诈骗11万多元。法院认为,陈敬德、宋桂英等纠合一起,利用各自身体特点,靠扮演“瞎子”、“跛子”、叫花子等角色掩人耳目,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钱财,情节恶劣,构成诈骗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