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暴露妻子小金库 法院调查:原来是公款私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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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7:54 大众网 | ||||||||
大众网东营11月14日讯(记者徐波通讯员尚学三)夫妻双方闹矛盾要离婚,丈夫发现妻子竟然还有自己的“小金库”。这笔存款到底是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呢?近日,垦利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 郑某、冯某夫妇均为垦利县人,冯某为某单位的财务人员。近日因感情不和郑某、冯某二人提起离婚。垦利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二人离婚纠纷案件时,因为双方对共同存款有争议
垦利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此笔存款确为公款,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存款,不能进行财产分割。但冯某公款私存也违反了财政法规。为此垦利县人民法院向冯某所在企业的主管单位纪检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建议纪检部门查明事实,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