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担心“欠薪加倍支付”遭遇执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09:03 沈阳今报

  邵双平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据新华社11月14日电)

  要到年底了,农民工“讨薪”的季节又到了,与往年一样,“欠薪”问题又开始成为政府、媒体和社会高度关注并迫切需要解决的焦点。此时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显然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只要用人单位出现“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样几种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按期支付后逾期不付,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付出劳动,获取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这些年愈演愈烈的“欠薪”问题,已经成为农民工甚至整个社会无法承受的痛。与前些年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讨薪政策相比,《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的规定,无疑更进一步,因为它像消法中消费者买到假货可以“买一赔一”的相关条款一样,劳动者遭遇“欠薪”等问题,也可以获得加付赔偿金。这条规定毫无疑问将受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的欢迎,但是我认为我们还不能高兴得太早,因为我担心它可能会遭遇执行难。

  “执行难”一直是农民工和劳动部门在追薪过程中最受困扰的问题。去年温家宝总理亲自为农妇熊德明讨要欠薪事件,使农民工欠薪问题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力量追讨,拖欠和克扣情况有所好转,尽管如此,但仍有一部分欠薪追讨难度大,并出现新的拖欠现象。时近年底,有关农民工“讨薪”遭遇的报道已不时在媒体出现,并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农民工悲哀无助的泪水,又成为我们这个社会无法回避的伤痛。

  事实上,农民工追薪不仅艰难,而且还可能遭遇暴力的威胁。11月2日,在广州市海珠区某工地,25名讨薪的民工被锁在工地院子里,遭到30多人毒打。行凶者还用灭火器向民工喷射,造成多名民工受伤。这样的例子绝非个案,它正成为许多追薪农民工的普遍遭遇。据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上述这个事件加上最近一些地方因农民工讨薪引发的恶性事件,已被综合进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信息择要》,温家宝总理对此作出批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需高度重视。”曾培炎副总理随后将此批示转给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明年春节前务必把2003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清欠完。”

  总理的高度重视当然有益欠薪问题的最终解决,但曾培炎副总理的批示也告诉了我们一个严峻现实:那就是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明年春节前是否能真正全部清欠完,保守地看,还是一个未知的答案。“为什么建立了最灵敏的欠薪预警机制、最严厉的追责机制,组织了最有效的政府追讨行动,拟定了最具体的清欠时间表,我们还无法阻止恶意欠薪持续蔓延的势头,不能够抹掉挂在农民兄弟脸上的伤心泪水?”有评论曾经这样激动又不无悲哀地发问。追薪过程中的“执行难”,显然已不是靠一部法规就可以解决的。只有确保执行到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才能抹去农民工脸上的泪水和肉体与心灵的伤痛,真正给他们带来笑容。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