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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干部监督工作将出台新规 领导述职也要述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0:1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5日电 据河南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的消息,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河南省干部监督工作将有不少新举措出台:

  新提拔地厅级党政领导一般都要进行交流

  据河南日报报道,河南将制定《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的意见》,完善培养锻炼交流、
任职回避交流、班子优化交流的相关措施。新提拔担任地厅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一般都要进行交流;省辖市党政正职和纪检、组织、政法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异地交流;县(市、区)党政正职在全省范围内有计划地交流。

  警示谈话制度防患于未然

  河南将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警示谈话的暂行办法》,建立领导干部警示谈话制度,针对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团结协作、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警示谈话,告诫提醒,防患于未然。

  严惩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

  河南将制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职数管理的意见》,严格班子职数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有关规定,就领导班子职数配备情况进行全面认真自查,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的,要抓紧制定计划,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消化解决。各级党委必须严格按照职数规定配备领导干部,如发现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领导干部述职的同时也要述廉

  河南将制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结合年度考核,在总结报告工作的同时,报告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将建立专门档案,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群众评议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违反《条例》选人用人者两年内不予评先

  河南将建立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否决机制,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凡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的,两年内不得评先,主要领导干部不能提拔重用。

  据悉,河南已建立《干部任用条例》巡回检查制度,常年不间断地对省辖市、省直单位的干部任用选拔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李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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