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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律师新收费规则引起市民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1:36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罗林晓)近日,一则“广东出台全国首个律师计时收费规则”的消息引起许多市民的关注,一些低收入家庭更是提出这样的疑问:假如按照细则中收费标准的上项“每小时3000元,再加上20%的浮动”,还有多少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记者经采访了解到,其实,计时收费标准早在去年8月份就已经出台,《广东省律师计时收费计算规则》(试行下称《规则》)刚刚获得通过,但我市至今极少有律师根据计时收费,计件收费仍是主要方式。

  在试行2年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中,记者看到,规定中有3种收费方式,第一种便是计时收费,使用范围为全部律师服务事项,标准为每小时200至3000元,上下浮动幅度为20%;第二种是计件收费;第三种是协商收费。而在《规则》中,律师计时收费标准细分为200元~300元/小时至2500元~3000元/小时十个档次。

  据我市一资深律师介绍,律师收费标准中加入计时收费,只是为律师和委托人提供多一种选择,但实施起来不会受到普遍的欢迎。比如,刚刚《规则》指出,律师在受托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时,所花费在路途上的时间,也可以计入计时收费的工作时间。实际上,律师准备案件的相关文书、开展调查在途的时间有可能相当长,对于委托人来说,如果也按小时收费,的确难以接受,尤其对低收入人群来说,是无法承受的。在可自主选择收费方式的前提下,委托人完全可以说“不”。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每小时200至3000元”的收费标准看似十分“诱人”,但实际上,在许多涉及财产的诉讼,假如以计件收费的标准,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标的额为1000万元的话,律师费是1%,也就是10万元,计时收费显然很难达到这个数额,作为律师,自然不愿意使用计时收费。多种因素使得计时收费出台至今一年多以来极少为律师采纳,汕头如此,全省也是如此,估计《规则》出台后这种状况也不会有大的变化。(来源:《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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