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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英雄让我们感到羞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5:14 新民晚报

  11月10日,南京的报纸上同时出来两条消息。一条是江苏流动人口子女可到公办学校就读了;另一条是南京中医药大学一辆校车在雨中翻车,造成伤亡事故,在公路上施工的20多名民工主动抢救伤员,成为市民眼中的英雄——

  民工英雄让我们感到羞愧

  如果仔细搜索,每天,我们都能发现很多关于民工的事情。

  对于11月10日这一天来说,却没有任何一起事件能像上述两件事包含最“矛盾”的信息。民工进行的一场营救表明,危难时刻,他们不仅是我们这座城市的脊梁,更是整个社会的脊梁。他们长年工作在最苦、最危险、最“不体面”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却往往是城市建设的关键部位。他们在用生命和忍耐力帮助城市实现繁荣。然而,如果没有类似这样的惊心大营救让他们的事迹被人发现,我们往往看不到他们的存在。

  “农民工子女可上公办校”的信息其实表明这样的背景:他们还没有进入公办校,尽管这本来应属“天赋人权”的范畴。不只是无法进入公办校,不能进入的领域无法清算。

  我们应该羞愧,为了那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营救而羞愧,为了民工道义力量的爆发羞愧。羞愧是为了说服“主流社会”向我们的民工——他们中有我们的父母兄弟——提供更多、更人性化的“进入”路径和空间,因为仅仅保障他们的子女在公办校上学的权利是不够的,他们有更多的困惑。

  不要以为只有那些黑心的包工头轻视和欺负农民工,农民工受到的最大轻视和误会来自主流社会。

  只有在我们改用崇敬的目光注视他们——所谓的农民工之后,他们才似乎成为“我们”这个群体中的一员,除此之外,他们游离在城市与农村之间,进退维谷,饱受漠视。在民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常常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比获薪更“高尚”的休假权看起来太奢侈。

  “民工”,最好的诠释应当是“人民的工人”,而不是“农民”。不保护民工,等于不保护我们自己。

  江南时报(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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