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破冰之举陶克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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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5:3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据不完全统计,一年多来,安徽省110件省级“红头文件”相继被审查,60%的文件存在违法违规“瑕疵”,这些条款均被及时妥善修改。为此,安徽省规定,“红头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政府法制部门的审查。 (新华网11月14日报道)在现实生活中,上面下发的“红头文件”就是一项政策,集指导性、强制性于一身,因为它规定了下面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
为了维护或是扩大自身的利益,一些部门往往从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出发,通过制发“红头文件”无节制地为自己设定权力,没商量地为他人预定义务,从而导致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干扰了依法行政的秩序。某市出台一个“红头文件”,强行将城区经商人员大部分迁到一家贸易广场,以营造规模经营效应。然而,这个市场离市区较远,人流不多,虽然当地政府想方设法人为造势,但就是很少有人到这个市场来购货,导致绝大多数经商户亏损,这个“红头文件”也最后不得不中途夭折。这个“红头文件”明显地侵害了经商户的权益,也与《行政许可法》精神相悖,但在这些政府人员的眼中,他们的“红头文件”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力,就是可以大于一切法律。 “红头文件”违法违规,其实是权大于法的一种极不正常的反映。安徽省检查的“红头文件”有60%存在违法违规“瑕疵”,全国该还有多少“红头文件”违法条款没有纠正?安徽省规定,政府“红头文件”在出台前,必须经过政府法制部门的审查,这是大力推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破冰之举,也可以说是为全国各地树立了一个好的样板。所以,各地迅速清理自己出台的红头文件是否违法违规,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一件大事和急事,务必从快从快再从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