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扬州提供法援可获政府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19:39 扬子晚报

  本报扬州电扬 州市法律援助中心14日出台相关《办法》,规定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中心安排的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可以领取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该市的各法律援助机构对法律援助进行申请、调查、取证的相关费用可以适当报支。支付标准为:在本县(市、区)办案的,每件按300—800元支付
;在省内跨县(市、区)办案的,每件按600—1000元支付;跨省办案的,每件按800—1500元支付。办案补贴每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数额由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报司法部门批准,由市财政列支。(张晨)新华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