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次启动对被执行企业法人的司法审计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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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2:1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卜晓虹) 针对被执行企业法人逃废债务日益严重的情况,番禺区法院于2004年11月1日正式出台对被执行企业法人的司法审计制度,并于本月9日在广地花园物业公司拖欠工资一案中正式启动司法审计程序,扣押了该公司的财务账本、现金以及5台电脑主机进行审计。 据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在番禺法院执行局2003年和2004年1至10月年受理的执行
司法审计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运用审计监督方法,对被执行人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等财产状况进行强制审查,根据审计的结果来决定执行措施。司法审计程序由申请执行人自愿申请启动,执行机关针对被执行人强制实施。在审计过程中,被执行人若表示自己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就得拿出确实的证据。 2004年11月9日,番禺法院在周京楚等人申请执行广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拖欠工资一案中首次正式启动司法审计程序。广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拖欠几十名员工工资达140余万元。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番禺法院执行局向该公司发出《协助提供企业财务账册、资料通知书》。 在该公司拒不提交账册和财务资料的情况下,番禺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该公司的办公场所采取司法搜查,依法扣押了该公司的部分财务账本、现金以及5台可能存有公司重要财务信息的电脑主机。 目前,番禺法院已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对该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再采取下一步行动。 对被执行企业法人启动司法审计程序,是番禺法院执行局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又一重大举措,有效遏制被执行企业法人恶意逃废债务,及时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