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开展法律援助 9部门力助困难群众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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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6: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丁玥实习生熊波、蒋涛通讯员沈劳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我省近日就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出台了相关帮扶办法,省司法厅、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将共同支持我省的法律援助。 据悉,为了解决我省法律援助机构经费不足的问题,我省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情况,每年将法律援助所需要的经费数额,逐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及财政收
对法律援助案件,我省劳动仲裁部门将先行缓收仲裁费。若受援方胜诉,仲裁费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若受援方败诉,则受援方当事人承担部分或全部仲裁费,但受援方当事人确有困难的,则由法律援助机构承担。 另外,我省国土资源、建设、卫生、工商、档案管理等部门,还将主动减免法律援助案件查阅档案资料的费用,如免收档案资料查询费、咨询服务费、证明费(包括学历、工龄证明、机构设置证明、房产地产证明、财产证明)。 对于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因交不起鉴定费,而无法进入诉讼程序的情况,司法行政部门还将缓收或减免受援人人身伤残鉴定、亲子鉴定、笔迹鉴定以及财产评估等鉴定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