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香港高官称政制要根据基本法和人大决定来推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7:57 东方网

  东方网11月16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15日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香港特区政府的立场非常清晰,不会就2007/2008年两个选举办法进行“公投”。

林瑞麟强调,在处理政制发展事宜上,我们有两个最重要的考虑和依归。一是基本法,二是要按照人大常委会4月26日的决定。

他说,基本法明确规定,任何改动须获得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和中央
的批准或备案才可以推动。在这“三步曲”以外,添加任何步骤,都是无需要和不恰当的。

他说,人大常委会对2007/2008年两个选举办法作了决定,2007/2008年不会实行普选。这不是一个草率的决定,是人大常委会一方面考虑香港市民的意见,另一方面根据法律程序而作出的一个决定。林瑞麟表示,对香港社会和香港市民来说,目前最符合自己最大利益的就是,共同商议如何在2007/2008年就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的范围之内,争取这两个选举办法最大可能的开放,进一步与中央建立沟通和互信,为政改问题建立共识和打好基础,使政制发展能够有所推进。

林瑞麟表示,我们希望透过发表第四号报告,进一步推动社会上的讨论,以致我们发表第五号报告时,可以反映主流方案和社会的基本共识。

 
 
 
作者:选稿:李宏洋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驻伊美军围攻费卢杰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世界杯预赛国足VS香港
歌手江涛涉嫌携带毒品
车市“小鬼”当家?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