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全国率先完成历史清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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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8:5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天津11月15日电(记者姜明)截至目前,天津市已经全部完成2003年底以前拖欠的12.09亿元农民工工资的清欠任务,成为全国首个不再拖欠去年农民工工资的城市。有关人士称,在全国的清欠工作依旧不尽如人意的背景下,天津能够顺利完成清欠工作,值得其它地方认真学习借鉴。 据天津市建委统计,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全市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2.09亿元。为尽快
与此同时,天津市总工会在所有外地进津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由企业工会参与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明确规定工资的给付方式。对于清欠进度滞后的区县,天津市纪检委也加大了督办力度。 为防止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天津市从今年4月起启用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卡结算制度,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雇用农民工的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要为每个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账户。施工企业必须将建设单位按进度拨付的工程款中不少于10%的款项,作为农民工工资存入专用预储账户,由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每个工资卡打入480元。 天津市表示,今后将把提高农民工工资卡持卡率、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改进和完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等作为工作重点,力争使农民工的持卡率达到80%以上,凡未办理工资卡、未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施工企业,将一律清出建筑市场。同时,天津还将建立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信用制度建设,要求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把工资保障金存入政府指定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