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将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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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8:56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周文菁)昨天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 16次主任会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第 16次会议11月22日起举行,将审议、表决关于召开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为减轻未成年人课业负担规定的“九个不得”引起了广泛关注,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法制委员会认为,减负是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
会议讨论了《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修改稿)、关于修改《上海市档案条例》的决定(草案)、市政府关于本市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04年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暨本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外办主任杨国强和市外经贸委主任潘龙清的述职报告,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参加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王培生等出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