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善待职工可获政策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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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1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姜明通讯员晁振源)为鼓励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日前,天津市启动了企业用工诚信评价制度。全市各类企业凡是在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活动中被评为A级的企业,都可享受6项优惠政策。 从11月起到年底,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公开、公正、民主评议原则,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并实行A、B、C三个等级。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招用劳动
在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评价后,凡被确定的诚信A级企业,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荣誉牌匾和证书,并可享受6项优惠待遇。这包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定期免费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提供全年《劳动保障政策发布文告》;三年免于劳动年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再对其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于对其进行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劳动人事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合格的聘任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是衡量一个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标准,也是社会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可。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将会成为企业用工的“金字招牌”,对于企业而言,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做得好,就会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加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