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安办下发紧急通知 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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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21 河北日报 | ||||||||
从即日起,各产煤市、县煤炭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 本报11月15日讯(通讯员白瑞理记者王巍)今天,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属煤矿企业,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以遏制冬季煤矿超能力生产势头,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
当前,煤炭市场供需矛盾日趋紧张,煤炭价格上扬,一些煤矿超能力生产现象严重,给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隐患。通知强调,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要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从即日起,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炭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凡高瓦斯矿井未按要求安装瓦斯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未安装使用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或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凡安全评估为C类的煤矿要停产整顿,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报县级以上煤矿监管部门审批。评估为D类的煤矿要立即关闭。 通知要求,严禁一切形式的超能力生产。所有煤矿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将生产能力分解到每个采掘工作面和每个生产月、日、班,确保落到实处。要建立超能力生产考核制约机制,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立即开展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能力核定工作,凡超能力生产的一经核实立即停产整顿,并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