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交易外汇将上国家“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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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28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今后,企业或个人等一旦在外汇领域违法违规从事外汇交易,将直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列入反洗钱工作中的“黑名单”数据库,进行重点监控。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根据日前发布的相关规定,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应建立“关注名单”、“黑名单”、“白名单”等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数据库。其中“黑名单”用于存放重点监控的涉嫌违法犯罪活动、需重点监测的交易主体信息。
该负责人称,交易主体只要存在下列六种情形之一,就被列入“黑名单”数据库:反洗钱信息经核查后,发现有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被处罚的;出现在司法机关提供的犯罪分子名单中的;出现在联合国发布的和经我国政府承认的其他国家发布的洗钱分子、恐怖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名单中的;公安等执法部门请求外汇局协查的案件中的主体;其他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