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依法行政狠抓制度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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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35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今后,对违法审批、越权审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依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依法严肃查处。在日前召开的江西省环保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江西省环保局局长许苏卉就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提出明确要求。 从今年起,省环保局对所有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及复议案件在“江西环境保护网”上向社会公告,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
同时,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还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在外部监督方面,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制度、环保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在内部监督方面,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过失或故意造成环保执法错误行为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理。建立重大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成立行政处罚审议小组行政复议委员会,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后做出处理决定。建立“查处分离”制度,严格执行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建立“罚缴分离”制度,严格做到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所有罚款由银行代收后直接上缴国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