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机动三轮摩托车车主的一封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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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9:42 沈阳今报 | ||||||||
车主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沈阳城市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城区内机动三轮摩托车随意通行、非法运营问题一直没能解决,与我市
应广大市民强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11月15日至年底前,对全市机动三轮摩托车进行综合整治,整治范围为三环路以内的区域。 自2004年12月1日起,禁止健全人驾驶的机动三轮摩托车在整治范围内通行,对违禁通行的车辆,依法予以罚没。规范残疾人驾驶的机动三轮摩托车运营,对已从事运营的车主(以调查摸底统计为准),每人只准保留一台车辆,必须在限定的时间、限定的路线和限定的区域内运营,对违反规定者依法予以处罚。 2005年年底前,取缔残疾人驾驶的机动三轮摩托车运营,实现残疾人驾驶的机动三轮摩托车完全用于代步。 实施这一决定,难免会给你们的就业和生活带来暂时的困难和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整治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详见今报一版) 市委、市政府相信你们会从大局出发,理解和支持这一决定,以实际行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通过新的劳动就业途径,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沈阳市机动三轮摩托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