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红头文件的前置审查叫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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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0:20 生活报 | ||||||||
为了让“红头文件”不违法,安徽省规定,政府“红头文件”在出台前,必须经过政府法制部门的审查。这种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等于在“红头文件”出台前设立了一道安全阀门。(《新京报》11月14日) 在现实中,一些“红头文件”的监督缺失,使得许多“红头文件”丧失了应有的立场与原则,成为一些部门和地方把局部利益凌驾于国家和公民利益之上的工具。
红头文件还不规范,监督就显得很重要。关键是如何规范、监督。通过红头文件的审查前置,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它规范政府部门的权限,防止越权行为和滥用权力;还可以减少部门的盲目行为,减少“拍脑袋”不成熟决策的出现,以避免造成损失;可以节省监督成本。通过事前审查监督,可以使监督成本最小化;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防止并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