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持被害人抢戒指索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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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0:26 每日新报 | ||||||||
张然马志国 新报讯【记者张然通讯员马志国】男子张某因怀疑本案被害人于某偷了他的自行车,遂纠集好友王某等人将于某挟持至外环线附近,对于某进行殴打,而后将于某的手机、宝石戒指拿走,并向其勒索大量现金。案发后,张某跑了,王某等四人昨天在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张某(在逃)因怀疑被害人于某盗窃其自行车,遂纠集被告人王某、刘某、柳某、戴某以及李某、“小青”(二人均在逃)驾驶汽车,于2004年6月12日晚8时许,来到南开区八里台聂公桥附近,将被害人于某拦截。而后,王某等以于某盗窃张某的自行车为由,将于某带至车内殴打。为避免被发现,张某等将于某拉到外环线曹庄子附近,继续对于某进行殴打,并强迫写下了自愿私了的字条。而后,被告人王某等挟持于某来到八里台附近于某的家中,并向于某索要现金3500元,因于某没有现金,王某等遂将其随身携带的松下牌手机一部、一枚价值1200元的 18K黄金镶蓝宝石戒指,以及现金870元强行拿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