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原柳州铁路有线台台长利用职权敛财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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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1:33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 (记者陈佳嘉 通讯员吴汉君) 原柳铁有线电视台台长宋一民,利用一切有利条件为自己“谋福利”,大到提取设备款6万元,小到包工头700元的雨棚,一概“笑纳”。昨日,他在柳铁运输法院领到了自己的刑事判决书。 1997?2月,柳铁紫轩音像制品服务部经理张劲,以付设备款的名义,从柳铁办公室财务科办理了一张47万元的汇票,到广东省新会市一家科技发展公司为柳铁电视台购买设备。
坐上一条船的宋、张频频“合作”,1998年至1999年,宋以给妻子买手机为名,接受张从公款中支出的5000元现金。半年后,宋又通过张,从柳铁紫轩音像制品服务部支出公款3.4万元为其家庭购买彩电、音响、空调等家电。 1998年11月,柳铁电视台播音室装修,宋私下接受承包方负责人郑某送的好处费1.38万元,以及为其住所安装的价值700元的雨棚。 1999年9月,捞到“好处”的宋到北京万都视讯器材公司为电视台购买电视设备,通过该公司杨经理,以加大设备价格、虚开发票等方法,从柳州铁路局汇入该公司66万元中提取现金6万元,占为己有。 2001年12月,宋又瞄准该电视台职工刘某为电视台制作栏目片头的机会,授意刘虚开发票套取现金。刘某通过柳州市某计算机制作中心的工作人员,从柳州铁路局办公室和有线电视台广告部汇入制作中心的6.2万元中提取5万元交给张劲,由张将钱交到宋的手中,宋将该款占为己有。 据检察机关统计,1997年12月到2001年12月间,宋一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侵吞公款16.49万元。今年4月,宋被“双规”时,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还全部赃款。昨日,柳铁运输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