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瞒报事故普宁领导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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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1:58 汉网 | ||||||||
广东省普宁市委书记、市长等在内的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因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5日对普宁市秦坤伟服装加工厂2003年“12·14”特大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进行了通报:在事故发生后,普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在明知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的情况下,却于14日上午商定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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