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垄断格局亟须打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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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5:04 东南快报 | ||||||||
尽管根据法律,公证后的慈善捐赠协议是不可撤销的,但中华慈善总会与牛群却都轻而易举地让已经裸捐的牛群穿上了衣服。牛群和中华慈善总会固然都可能借此摆脱尴尬,但中国慈善事业的制度性漏洞却再次暴露出来。 看完各种媒体关于牛群在蒙城的报道,人们只能糊涂:牛哥的事业到底是商业性的,还是慈善性的?牛群将全部财产捐献给中华慈善总会,反过来,中华慈善总会把牛群的慈善
话说回来,人们似乎也不应过多地责怪慈善总会。它有那么多的慈善事业要管理,怎么可能对牛哥的财务进行全面的监管呢?———但人们的疑问可能恰恰就是由此开始:为什么牛群非得找慈善总会,把财产先捐出去,然后才能从事他那宏大的慈善事业? 答案是,非如此安排,他不可能成为慈善活动家,因为,他不找慈善总会,将很难获得税收方面的优惠。分析这些获得财政部门授权的慈善机构,人们将会发现,只有那些具有强烈政府背景的大型慈善机构获得了垄断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慈善机构都需要有其上级主管单位,那些主管单位,大多是政府部门。 这种格局导致慈善机构具有“准政府”的性质。事实上,它们在真正的政府序列之外,不用接受政府的硬约束;但它们又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团体,缺乏足够的道德自觉和荣誉感。而众多知名人士尽管名列理事会成员名单中,但他们多系社会上的大忙人,又无法获得足够信息,于是,便无法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牛哥这样不明不白的事情,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人皆有恻隐之心,正在涌现出来的企业家和富人群体,恐怕也不全都是冷血的赚钱动物。问题是,目前的制度人为地在慈善事业领域中制造了垄断,从而提高了慈善事业的成本。尤其严重的是,维持垄断格局,进行过分严厉的监管,必然使慈善事业依附于政府,无法变成真正自治性的社会活动,也无法吸引具有企业家精神又具有公益精神的人士进入慈善领域,从而使慈善组织无法发育成熟,不能实现专业化,也无法进行自律。因此,我们的社会财富增加了,但慈善事业却没有随之发育起来。(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