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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农民工工伤 打工变植物人两年索赔路漫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5:5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苍山讯 19岁的儿子赵辉打工时触电受伤变成植物人,苍山县下村乡东涧村的赵启龙两年来一直为此事四处奔波。两年来,除了在治病时儿子所在的建筑公司给赵辉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外,以后对此事就没了说法。

  两年多过去了,赵辉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赵启龙流着泪说:“孩子都变成痴呆两年多了,我们一分钱的赔偿也没拿到,真让人寒心呀!”

  2002年6月,17岁的赵辉在高密市一建筑公司打工时不慎触电,经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因“缺氧性脑病”致使大脑受损,变成了植物人。后来其父亲赵启龙代理儿子申请劳动仲裁,经高密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二级。高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3年7月8日作出裁决,裁决建筑公司支付赵辉各种损失13万多元。但建筑公司随即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工伤认定违法。2003年底,法院作出判决,撤消了劳动部门的工伤事故认定书。就这样,一起简单的工伤索赔案就变得复杂起来。赵辉的代理律师秦来春认为: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当事人因工伤变成植物人,却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得不到赔偿,显然是有失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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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近几年来,农民工受伤的情况越来越多,在一些行业如建筑业、木材加工业、家具制造业等尤为普遍,而且一旦受到伤害,索赔起来往往比较困难。费县薛庄镇白马峪村的王良(化名)去年到东北打工,在工作过程中手臂受伤,为了护理方便回家治疗。治疗了一段时间后,为了筹措治疗费,其父到东北王良工作的工厂去索要医疗费。谁知到了那里才发现,该厂已经人去楼空,更换了主人。王良不但继续治疗的费用没有了来源,就连过去治疗的费用也无处报销了。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位权威人士认为,农民工多集中在建筑业、小加工厂、小石料厂等行业。在这些行业中,农民工的工作以体力活为主,他们对于工作环境及福利待遇很少考虑。一些老板想逃避责任,而有的农民工也不愿意在一个岗位上长久地干下去,因此,用人单位往往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这些行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没有劳动合同作为依据,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企业主则会百般推诿,致使农民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索赔过程变得非常艰难。 (吴允波 李绍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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