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上绿化的城市不得列入园林城市考核范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7: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杜宇)记者16日从建设部获悉,基本农田上进行绿化建设的城市,不得列入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范围。 这是建设部日前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作出的部署。
建设部要求各地要立足于本地区土地资源的实际状况,合理确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鼓励和推广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进行绿化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禁止利用基本农田进行绿化。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绿化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并予以纠正。 同时要求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要把规划区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作为强制性内容,在图纸上详细标明。 凡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涉及基本农田的,调整前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认可,经认可后方可调整;调整后的规划,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完)(责任编辑:陈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