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青海首例邮寄走私毒品案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8:10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宁11月16日电(文贻炜)青海省首例邮寄、走私毒品案日前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马奴海因犯走私、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初,家住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的马奴海、马哈比与家住西宁市的高宗慧、马民祥(在逃),共同预谋去缅甸购买毒品回国内贩卖牟利,并由高宗慧出资15000元,马民祥出资20000元,马奴海、马哈比具体实施购买毒品。

  今年3月,马奴海、马哈比在云南省镇康县南伞镇“下关清真饭店”老板王永福的指引下办理了出境证,在缅甸经王永福介绍,马奴海、马哈比购买了690克海洛因。此后,马奴海和马哈比偷渡回到南伞镇,把远在西宁的高宗慧叫到云南。3人将海洛因装在一个茶叶筒内,在包裹里又放置一些食品加以掩盖,4月7日在云南省镇康县邮政局南伞支局将毒品寄到西宁。此后,马哈比和高宗慧二人离开云南,马哈比回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高宗慧到西宁等待取货。

  后来在进行例行检查时,西宁邮局营业员发现毒品,并迅速通报当地海关和公安机关。经过周密侦查,青海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与西宁海关缉私局很快将此案侦破,抓获了马奴海、马哈比和高宗慧。根据3人供述,又将王永福在云南抓获。

  今年7月,西宁海关将此案移送西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判决:马奴海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马哈比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高宗慧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永福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完)(责任编辑:陈静)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驻伊美军围攻费卢杰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世界杯预赛国足VS香港
歌手江涛涉嫌携带毒品
车市“小鬼”当家?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