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标准修改心脏病及视力放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0:13 石狮日报 | ||||||||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从15日起至本月25日,该标准再次在人事部、卫生部的网站上征求意见。据介绍,首次公开征求意见时,试行标准已将对肝炎患者的限制性规定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即取消了所谓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性规定。另外,对其他疾病的限制也放宽。如原来规定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者不合格,而修改后只要有一只眼睛矫正视力高于0.8就为合格;原来规定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才能合格,修改为“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或经手术治愈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