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播前先审批 未经审查通过一律不得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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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2:49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针对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现象日益严重等问题,国家将参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办法,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实行前置性审批。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制订相关法规,明年有望出台。 记者在中国医药健康产业广告论坛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加大对违法广告宣传的查处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抓紧制订《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根据这个办法,今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得发布。审查的内容包括:广告中是否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广告中是否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做证明;广告内容是否超出和扩大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功能等。 当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通过违法广告进行宣传的问题十分突出。今年1到10月份,全国共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060件。保健食品广告中经常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有些内容已经超出了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功能,误导消费者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