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大学研究生宿舍首次出现学生自治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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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4:04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昨日,上海高校宿舍区中首次出现了“学生自治区”。复旦大学法学院2003级法律硕士班的同学与宿舍园区管理部门、学院签订了“三方协议”,对他们居住的北区13号和41号宿舍楼实行自我管理并重新命名。 据03级法律硕士班同学介绍,由于宿舍管理督导员每人要管理5幢宿舍楼,因此很难管理到点,例如使用不安全电器、留宿外来人员、大声喧哗影响其它宿舍休息等行为屡有发
自我管理小组采取定期与突击结合的方法,对宿舍楼进行纪律或卫生检查,为此他们还制订了管理细则:对于表现优秀的寝室,除进行通报表扬外,还将给予部分资金作为美化寝室的物质奖励;而对违规者,将予以口头批评、书面警告等处罚,累计2次被书面警告,自我管理小组将建议各院系一年内取消其各项奖学金、评优或申请其它荣誉的资格。 复旦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诸葛辉认为,此次楼名挂牌是复旦大学探索研究生自主管理的一次新尝试,学校打算将自主管理逐渐推广到每一幢研究生宿舍楼。所有进行自主管理的宿舍楼也将接受学校以及同学们的监督,若发现有违规现象,将会予以黄牌警告,在3次黄牌警告后,将取消该楼的自主管理权。 □记者殷志浩 张计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