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案件超审限受红牌警示 一名庭长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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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4: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未在规定时间内审结案件,5名法官因此受到纪律处分,其中一名法庭庭长因此被免职。昨日上午,省高院举行全省法院清理超审限民事、行政案件工作总结会,向全省通报了这一消息。 今年年初,省高院将清理超审限民事、行政案件纳入工作重点,全省法院随即对一、二审民事、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一共清理出63件违法超审限案件。通报说,在相关部
另据介绍,我省法院为杜绝超审限案件已陆续建立了“预警提示”等重要制度,部分法院还规定:凡民事案件从立案之日起五个半月不能审结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红牌警示。今年4月中旬至10月底,我省未出现一起新的违法超审限案件。省法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