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前三季度大增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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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4:43 都市快报 | ||||||||
昨天下午,在浙江省政府信访接待室,浙江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仲裁信访处丁副处长接待了5批前来反映劳动争议问题的群众,等他处置完毕,已近下班时间。“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每年递增幅度在20%以上。”丁副处长说。来自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该厅机关接待423起劳动争议信访案件,平均每个工作日近2起。其中有60起集体来访案件,涉及3万多人。
据透露,下月起,浙江将按国务院新颁条例,严肃查处各类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拖欠工资是引发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之一。 经济发达地区劳动争议多 目前,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分布以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主。 据浙江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材料显示,今年前三个季度,浙江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万多件,涉及劳动者1.8万多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约38%和22%。 工伤争议、社会保险、劳动者报酬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占去各类劳动争议95%以上,其中工伤争议已成为劳动争议中的最主要类型,占了一半比例。“劳动争议案件高发一方面体现了个体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凸现了现有劳动法规与监察体制不尽完善。”该厅一位工作人员评价。 据丁副处长介绍,国务院新颁劳动监察条例对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作了罚款最高至2倍的严厉规定。下月开始,浙江各级劳动部门将严格执行这一条例,对因拖欠工资而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处理。 工伤事故难赔偿 据介绍,各类劳动争议中,工伤争议案件复杂、处理周期长,处理难度较大。多数工伤案件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 工伤争议的增多,与一些危险行业企业、小作坊生产设备简陋,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有关,还与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不高有关。 按法律规定,企业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就必须对工伤职工承担赔偿责任。但实际上,不少非公有制小企业对此采取了逃避态度。工伤事故发生后,因赔偿数额巨大,小企业主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频频发生。浙江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增强企业主和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用劳动合同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 单位告个人劳动争议增多 以往的劳动争议一般都是个人告单位为主,但今年以来,浙江的劳动争议角色有所改变,不少员工跳槽后因涉及商业机密等被原单位告到当地劳动仲裁委。“频繁跳槽会导致劳动争议数量增加。”丁副处长说,劳动部门目前正着手在对此作一个专题研究。目前的法律对违约赔偿金和补偿金数目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最终执行率不高。有的单位收取赔偿金太高,阻碍人员的正常流动,有的单位因员工一走了之受损严重,得不到赔偿。 (记者钟坚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