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出紧急通知2002年前农业税费尾欠停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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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6:37 东方新报 | ||||||||
当前,正值农村各种税费上缴兑现的集中时期,为从严规范农村税费征缴行为,切实防范和杜绝涉农案(事)件的发生,省政府减负办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农村税费征缴行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激励农民自觉纳税,严禁在农民思想不通的情况下,组织“小分队”,到农民家里撮谷、搬家具、牵猪、赶牛作抵,违者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坚决停止收缴2002年以前的农业税费尾欠,对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形成的尾欠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逐步进行催交,但决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收缴。
严禁非征收人员直接收税款 通知要求,农业税的收缴只能由农业税征收机关和农业税征收人员依法收取,乡村干部只能协助农业税征收机关和征收人员做好农业税纳税人的思想工作,让农民自觉纳税。严禁非农业税征收人员直接向农民收取税款;严禁农业税征收机关把村级组织当成农业税纳税对象,向村组下达期限完成农业税征收任务指标和奖惩措施,以迫使村组借债交税,形成新的村级债务。 农业税征收过程中,农业税征收人员和协税干部,要帮助农民解决影响纳税中的实际问题,激励农民自觉纳税。严禁在农民思想不通的情况下,组织“小分队”,到农民家里撮谷、搬家具、牵猪、赶牛作抵,更不许擅自采取强制措施抓人、铐人、关押人。违者,不论是否引发恶性案(事)件,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摊派要坚决取消 通知强调,坚决停止收缴2002年以前的农业税费尾欠,对2002年以前的农业税费尾欠,符合减免条件的要给予减免,不合理的集资、摊派要坚决取消,确属合理的负担,也只能实行先挂账,暂停清收。对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形成的尾欠,也要区别情况,该减免的要给予减免,要帮助制定还款计划,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逐步进行催交,但决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收缴。 切实做好“两补”资金的发放扫尾工作,要按照全国粮食工作会议的精神,把今年应该发放给农民的粮食补贴资金和良种补贴资金切实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决不允许克扣和挪用“两补”资金。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补贴款也要逐一计算到户,并向农户开具抵税票据,以保证抵扣税款真正抵扣到户,使中央的政策真正取信于民。 将进行全面检查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和减负责任制的验收,对前段执行减负政策和纪律以及减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农民反映突出的问题,当地政府要认真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根据安排,省政府将于12月份组织各市(州)减负办、纠风办进行交叉抽查。 新报记者 呼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