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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跑步如厕"与"走廊莫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8:22 新桂网

  11月16日的两则教育新闻真让人哭笑不得:一则是《重庆晨报》报道的,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4层楼的新教学楼里竟然没有厕所,800多名学生只有利用短暂的课间休息时间,跑步回宿舍,排队等候方便。校方表示,“故意不设计厕所”是为了“不污染教学环境”。另一则是《华商晨报》报道的,大连市经济开发区某小学规定:下课时在教室可以小声说话,在走廊里不准说话。打手势、传纸条成了学生下课后的交流方式。校方认为,小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

  乍一看,两则报道似乎有些风马牛不相及,但仔细一琢磨,两者的相似之处就很明显:这两所学校都没把学生当人看。学生的拉撒被“节制”了,话语被“禁止”了,如此一来,也许“不污染教学环境”了,老师的耳根也“清净”了,可学生的人权却被粗暴地践踏殆尽。

  不设厕所,学生倒还能通过“跑步”来完成。而“走廊莫言”就更绝了,反正《小学生守则》提出,“小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我让你“莫言”,难道你还能说点什么不成?可是,校规也不能超越法律吧?《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为什么法律条文一到学校就不灵了呢?再说,孩子的天性就是爱说爱动,下课了到走廊上活动活动,说说话太正常了。如今倒好,为了一时的耳根清净,校方制造了“万马齐喑”的局面,学生走廊相见不得不“以目视之”。学校一方面向学生灌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道理,另一方面却又强硬地剥夺其合法的话语权,难道这就是教育者的所作所为?

  认为厕所“污染”环境实际上是一种懒政行为的托词。为什么其他学校有厕所就没有“污染环境”?让学生“走廊莫言”的做法则是一种野蛮的强权行径,不仅违背法制精神,更背离了教育的人本精神。

  河南 刘克军

  作者:刘克军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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