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纳西古乐”引发的侵权案今日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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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8:49 云网 | ||||||||
云网11月17日消息 16日上午,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宣科状告吴学源及《艺术评论》侵害其名誉权一案。 案件的起因是2003年10月15日《艺术评论》刊登了一篇名为《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的文章,对申报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纳西古乐进行了质疑。文章出自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常务副会长吴学源之手。吴学源在文章中对纳西古乐进行了数千字的阐释,并指出:宣科
在法庭上,宣科和吴学源展开了激烈辩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该文章究竟是学术争论还是人身攻击。 宣科认为,作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杂志,《艺术评论》刊登这样的文章,给他精神和名誉上造成极大伤害和损毁,使他承受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并导致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吴学源说,纳西古乐的内涵和外延都十分模糊,目前在音乐界还没有定论。他写该文章的目的不是为了诋毁宣科或者纳西古乐,他只是从音乐的角度出发给纳西古乐一个定义,他认为纳西古乐就是一个商业品牌。 《艺术评论》杂志社主编田青表示,该篇文章只是从学术角度对宣科进行善意的批评,并不构成名誉侵权,因此对于宣科的说法并不认同,希望法院驳回宣科对该杂志社的所有指控。 纳西古乐目前是丽江旅游的重要品牌之一。在古城丽江,纳西古乐演出吸引了上百万来自世界各地的观众,到丽江欣赏纳西古乐已经成为很多人到丽江旅游不可缺少的内容。 法院将择期宣布判决结果。(蔺以光)(云南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