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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发森林防火通知 严禁组织老弱病残救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9:33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北京市将通过加强专业消防队伍、增加资金投入、加大监督检查等7大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同时,要把保证人员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森林扑火。

  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通知》特别提出,本市要按半小时内到达火场的要求布防,新建一批专业森林消防队。同时,还要
加强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交通通讯、信息管理、林火阻隔、扑救指挥等系统的建设,建立一批无线通讯差转台或中继站,配置卫星电话,每个区县配备移动通讯车辆,确保监测网络、报火渠道、扑火指挥的通讯畅通。在重点地区增加视频监控设备,改造和新建防火瞭望塔,使全市防火瞭望监控面达到90%以上。

  《通知》还提到,本市森林防火执法和监督工作要做到“五不放过”,即: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造成火灾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护林值班人员缺岗失职不放过、迟报瞒报火灾不放过。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违法用火行为的管制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

  此外,本市还将修订完善全市森林火灾扑救专项应急预案,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编制响应预案,经常进行实战演练。要积极研究应用科学扑救的手段和措施,探索开展航空护林灭火工作,利用直升机进行巡护、运输、空中直接灭火。(谭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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