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探索解决环境补偿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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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9:44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近日,国家环保专项检查联合督察组对云南省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和矿山生态环保专项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督察组认为,云南省查处力度大,措施有效。 云南省成立了由副省长吴晓青任组长,省发改委等七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云南省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集体举报、来信来访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云南省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7月13~23日,3个检查组对玉溪、红河、曲靖、昆明、文山等州
督察组一行,重点检查了昆阳磷矿采空区的生态植被恢复、峨山停产整改的小钢铁企业和思茅———小勐养高速公路的生态保护情况,对云南在两个环保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认为云南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到位,措施行之有效,落实到位。 检查组也同时指出,一些地方结构性污染比较突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议以开展两个专项行动为契机,贯彻落实环保法,大力推进清洁生产,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基层监管不能一阵风。督察组还建议,云南应主动探索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补偿费制度,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解决环境补偿问题,使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两手并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