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中学里有没有法制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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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9:52 沈阳今报 | ||||||||
重庆合川市内某重点中学高一男生阿桂将寝室管理员陈文斌老人砍成植物人,同班的18名同学得知真相后,却不约而同选择说谎言作假证。案发5天内,警方询问了该校数百名学生,没得到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据11月16日《重庆晚报》报道) 这是怎样的悲剧!令人悲哀的不仅仅是一个未成年的高中生把寝室的管理员砍成植物人这个悲剧本身,还在于这样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薄。
作案后的阿桂曾向几名要好的男生坦言“把管理员‘砍了’”,并要他们为其保密,于是这些好朋友在面对法律时就真的选择了“哥儿们义气”,“我们是兄弟,他有难我应该帮他,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进监狱”。 我们先不责怪这些孩子为什么“不明事理”,他们毕竟还是未成年的孩子;也不责怪某所学校的法制教育“失败”,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中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基本了解的分别是24.7%和16.4%。 应该从更深层次多方面地思考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问题,才能解释重庆合川市的“悲剧”。就家庭来讲,家长们无不渴望孩子早日成才,可多数家长关心的只是孩子的成绩,对孩子怎么为人处世,怎么在这个法制社会中生存等方面却关心不够;就学校来讲,虽然国家强调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理想教育,但是由于法制课不是升学考试科目,在追求升学率的情况下,很多学校是片面重视考试教育,对法制教育和理想教育流于形式。只有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法律意识教育,这样的怪事才不会再发生。湖南杜冰 | ||||||||